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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九龙坡区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简章
来源: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0-11-5 编辑:zhoupanyu 【字体:小 大】
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,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经研究决定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公开考试、考核后,择优选调10名工作人员。

 

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

 

 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,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经研究决定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公开考试、考核后,择优选调10名工作人员。
  一、选调范围、岗位及名额
  详见附件1。
  二、选调条件
  (一)基本条件
  1.政治素质好,组织观念强,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,团结同志;
  2.近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,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;
  3.身体健康;
  4.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;
  5.自愿在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。
  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。
  (二)资格条件
  详见附件1。
  三、选调程序
  (一)报名
  报名时间:2010年11月4日、5日、8日。
  报名地点:报考区委组织部、区人大办公室、区委党校、区妇联的在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;报考其他岗位的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。
  报名时,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,填报打印好的《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、承诺书(附件3),并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以及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。重庆主城九区以外的人员可传真报名、委托报名。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、事业编制岗位的,以及行政编制人员、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编制的,选调后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。
  (二)资格审查
 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。其中,传真报名、委托报名的,根据复印件、传真件,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条件和内容,进行预审。待考生参加笔试时,按照《简章》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原件,区委组织部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在笔试期间进行资格初审,资格审查不合格的,取消选调资格。
  (三)考试
  考试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。考试分为笔试、面试两部分,均实行100分制。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“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”。
  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岗位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:5的比例方可开考;其余各岗位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:3的比例方可开考,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调名额(急需岗位达不到比例的,经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也可开考)。每一轮成绩分别达到60分者,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。每轮成绩、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在九龙坡区机关公示栏内、“九龙坡区党建网”上进行公示。
  1.笔试
  考生于2010年11月10日在报名点领取《准考证》。外地考生可与区委组织部联系后,在笔试当天领取《准考证》。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0年11月中旬(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详见《准考证》)。
 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,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岗位笔试内容为《公文写作》;其余岗位考试内容以《综合基础知识》、《公务员法》为依据,复习资料可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购买。
  2.面试
 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岗位按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其余岗位按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达不到规定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。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,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。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0年11月中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区委党校教学岗位的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,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当场宣布面试成绩。
  (四)考察、确定初步人选
 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岗位按1: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,其余岗位按照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总成绩相同的,以笔试、面试成绩为序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。由九龙坡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,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查。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,研究提出初步人选。
  (五)体检
  对研究确定的区外初步人选组织体检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渝人发〔2005〕25号)进行,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支付。体检不合格的,其缺额在该岗位每一轮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中,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  (六)办理调配手续
  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,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。经公示不影响选调的,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,及时办理调动手续。
  未尽事宜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,报区调配领导小组确定。
  四、纪律要求
 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,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,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,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若有违犯者,一经查实,取消选调资格,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  本次选调的人员,不解决其家属调动、子女入学、住房等问题。
  联系方式:
  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干部科
  电话:023-68781113  传真:023-68781343
 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
  电话:023-86169316  传真:023-86169316
  相关资料查阅网址:
  九龙坡党建网
http://www.jlpdj.cn
 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  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
  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
  2010年10月26日


  附件:1.九龙坡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

     2.九龙坡区201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

     3.承诺书(样式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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